原杭州化工机械厂为国营单位,因政府建设城东公园征用土地而改制搬迁,改制后原厂内工作人员均买断工龄,成立了诚泰和化机两个公司,原单位设备折成30%股份,另外70%股份为私有化,因当时征地赔偿金高达7000余万元,需缴纳800多万所得税,原单位的一些付款可以抵消部分所得税,故该上级部门多次派原单位留守处财务人员徐某前往杭州市档案馆,查阅杭州化工机械厂全宗内的应收帐及应付帐,并根据银行账册及现金账册查到了很多杭州化工机械厂的付款凭证,由档案馆工作人员复印盖章,为该厂的审计清算带来了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