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盛名广告制作设计有限公司为办理注销手续,于2010年1月5日在《每日商报》上刊登了公司注销公告。按规定,公告45天之后便可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眼看45天的期限到了,可是公司法人盛某某却拿不出注销公告,2010年3月2日他来到了杭州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帮他找到了1月5日的公司注销公告,并复印盖章,为其办理公司注销手续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