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初期,为了公路养护事业的发展,杭州市交通管理局革命委员会在临安县上甘公社上畔大队新建了杭州交通水泥厂。30多年过去了,原上甘公社上畔大队的部分村民对该地块的征用产生了异议,认为该地块的转让没有协议、未付征用款,是部分村干部送给杭州交通水泥厂的。为真实反映当时征地情况,稳定当地群众的情绪,临安锦南街道的副镇长周某某带领其他同志,于2008年10月30日来到杭州市档案馆查找当年征地的有关文件资料。经查,在馆藏J188—001—049号档案中,找到了当年关于筹办、筹建水泥厂的报告批复,关于土地征用的协议书及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申请表以及图纸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为他出具了复印证明材料,为国家挽回上千万的损失,并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