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市直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和市级撤销单位、破产企业档案资料的接收工作;
2、承担市直机关现行文件资料的收集工作;
3、承担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的接收工作;
4、承担档案的保管和库房管理工作;
5、承担对馆藏档案的科学整理、编目、统计和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的质检工作;
6、承担已满保管期限档案的鉴定和档案开放前原密级文件的密级调整及限制件的审定工作;
7、承担档案史料、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的咨询服务和提供利用工作;
8、承担档案利用效果反馈的收集、整理和编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