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档案执法年检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市直单位档案工作依法管理水平,推进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确保档案完整、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提升各单位档案工作服务大局、创新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市直各单位开展2018年档案执法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市直各单位(免检单位也需网上填报),具体名单详见《2018年杭州市档案执法年检对象》(附件1)。
二、年检内容及标准
检查内容为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档案基础业务、档案信息化、档案安全管理、可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等情况。检查标准依照《2018年杭州市档案执法年检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执行。
三、年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杭州市机关档案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材料报送方式
(一)年检材料
2018年年检材料采用网上报送的方式(操作手册见附件6),除备份表外各类年检表格不再接收纸质版本,统一使用杭州市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ERMS系统)填报《档案年检数据统计情况表》。
(二)登记表格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专业档案和电子文件登记备份的通知》(杭档发〔2013〕32号)的要求,于11月底前通过ERMS系统完成《2018年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表》的网上报送,表格可从“杭州档案网”-政务信息-表格下载处下载“2018年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表.docx”,填写完毕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上传ERMS系统,随《档案年检数据统计情况表》一并报送(联系人:赵福荣,联系电话:85370076)。
(三)备份数据光盘
使用ERMS系统整理本年度档案的单位,无需报送年检数据光盘,其他单位参照《归档光盘电子档案存储结构》(附件5)的要求制作年检数据光盘,与备份表(附件3)纸质件一起报送至市档案局信息科技处(联系人:袁玥,联系电话:85370036)。有特殊原因不上报档案年检数据光盘的单位,需出具书面说明,且仍需在ERMS系统中在线填报《档案年检数据统计情况表》。
(四)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
《2018年杭州市档案执法年检考核评分标准》3.4按照《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开展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条件成熟的单位可填写《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附件4)表一式两份,与保管处进行移交,具体事项请咨询保管处(联系人:杨雪辉,联系电话:85355222-204)。
五、年检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8月)
各被检单位根据《2018年杭州市档案执法年检考核评分标准》,认真完成各项年检任务的准备、落实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0日前)
1.单位自评(2018年8月底前)。各被检单位对照《2018年杭州市档案执法年检考核评分标准》,逐项检查实施情况,按照检查标准逐一进行自我评分。
2.组织检查(2018年11月底前)。2018年度档案执法年检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协作组内部检查结束后,各单位将《档案年检数据统计情况表》通过ERMS系统报送。市档案局将依据各协作组的检查情况,将不低于每个协作组40%的比例随机确定抽查单位,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市档案局根据抽查结果,并综合各协作组牵头单位检查意见,提出初步年检结果。
3.意见反馈(2018年12月10日前)。市档案局对初步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提出年检结果,并将检查存在情况告知被检查单位。对于问题较为严重的单位或者个人,市档案局将向其发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如有必要,将依据《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三)通报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市档案局汇总年检情况,形成执法年检结果,并通过文件形式向市直各单位进行通报。
六、结果确定
(一)2018年档案年检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总分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单位为合格单位,考核总分得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二)年检优秀单位。年检优秀单位要积极创新创优,体现各项工作的先进性。各协作组要根据检查情况,在本组合格单位里按20%的比例推荐报市档案局,被推荐单位必须完成“创优条件”要求,经市档案局审定后,予以通报表彰。对连续两年年检优秀单位,第三年予以免检,等同优秀。
(三)单项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彰显特点、好中择优的原则,设置档案信息化先进单位、电子档案移交先进单位、档案工作创新创优先进单位各3个,由市档案局择优选择后予以通报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档案工作年检,既是一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更是一次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档案法》和《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规范各类档案资源的管理,有效服务于单位的中心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参加档案年检工作,及时填报相关表格。
(三)各单位报送档案年检数据光盘时,应当做好安全保密审查工作,严禁在非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鉴于目前实际情况,在年检数据光盘上严禁刻录涉密信息。
(四)被检单位在接受检查时,要提供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台账材料。
附件:1.2018年杭州市档案执法年检对象(略)
2.2018年杭州市档案执法年检考核评分标准(略)
3.电子档案数据备份相关表格(略)
4.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略)
5.归档光盘电子档案存储结构(略)
6.操作手册(略)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