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浙江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许春芝处长会同杭州市档案局和高新区(滨江)档案局组成的考核组对杭州高新(滨江)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应急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考核验收组听取了杭州高新(滨江)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汇报,抽查了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看档案库房后,对滨江水厂应急工程档案进行了综合评审,对照考核标准逐项打分,总体评分为91分,综合评定为优良,顺利通过档案验收。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自来水厂应急工程项目于2004年6月15日申报建设方案,浙江省发改委于2004年10月20日批复,由杭州高新(滨江)水务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工程投资约为3.45亿,是全区人民所瞩目和关心的民生工程,该工程自2009年7月正式通水,已正常运行近一年,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卫生部2001年《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水质标准和“浙江省城市供水优质标准”的要求。作为浙江省重点项目,公司十分重视档案收集及管理工作,在项目前期,公司对各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坚持项目档案管理与建设同步进行,以确保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工程开工以来,专门成立了滨江水厂工程档案领导小组,成立了项目档案室,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规范档案管理,从而确保项目档案资料及时、完整、准确、安全及有效的收集和利用。在工程收尾时,该公司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对该工程的各类档案进行了系统整理。
档案是建设项目真实的历史记录,也是项目运行、维修、管理、改建和技术改造工作的重要依据。许处长要求,公司要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和完善,为高新(滨江)区今后水务产业的发展,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品位,促进高新(滨江)区的城市发展,创建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高新区(滨江)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