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推动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规范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8-09-04
为推动哈尔滨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良性工作体制机制的建立和科学化管理,近日,继市档案局和市卫计委联合出台《哈尔滨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细则(试行)》之后,两部门再度联合召开全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移交对接启动会,标志着该项工作全面启动。
会议下发了《关于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接收与移交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全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由市、县(市)两级档案馆集中统一接收和管理;明确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移交时限,并要求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移交接收常态化;明确规定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一并移交;明确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级档案局馆和签发机构工作职责。各级档案局馆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负责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检查指导、接收和安全保管,并依法依规做好档案查阅服务。签发机构负责做好出生医学证明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数字化等工作。
会议还对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整理原则、整理方法、案卷质量、机读目录数据录入、数字化扫描范围、扫描方式、扫描质量、存储格式等做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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