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加强村规模调整中档案整理移交工作
自永康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启动以来,永康市档案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为全市村规模调整中档案整理移交工作摸清底子,找准路子。
一是制定规范文件。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中档案交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在村规模调整中档案交接范围、交接方法和工作要求。《通知》要求:“行政村规模调整结束后,原印章由镇(街道、区)统一保存使用一年后,移交市档案局(馆)建档保存。”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因村级档案涉及面广,收集移交期限较长,市档案局创新工作方法,进行了两个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即市对镇(街道、区)和镇(街道、区)对村分别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在全市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动员会结束后,联合组织部、民政局、农林局对镇(街道、区)各条线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明确调整中档案归属与流向、交接方式等;镇(街道、区)一级也分别对村负责人、村会计开展了相关档案业务培训。
三是实地调研走访。在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期间,市档案局实地走访了全市所有镇(街道、区),并分别抽取一个村开展调研。调研中检查镇(街道、区)对涉及规模调整村档案工作的培训部署到位情况,分析在档案移交整理过程中会出现的具体问题,要求每个镇(街道、区)确定一个示范点带动其他行政村档案工作规范化。
四是做好村调办档案。市档案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加强全市临时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此次,在行政村规模调整中市档案局提早介入到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调整中的申报程序和报送材料,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数字化和移交进馆工作。
下一步,市档案局将以此为契机,按照《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第12号令)规定,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有关档案的移交整理情况的督查,要求各镇(街道、区)和新村确保档案管理所需的经费和人员,建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足够数量的档案管理硬件设施,努力建成村级规范化档案室,以实现全市农村档案规范管理和方便快捷的查阅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