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8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及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2021年6月30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的5件,宣布失效的2件,继续有效的14件(含拟修改的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今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在现行继续有效(含拟修改的)和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内进行。
本通知自2022年2月20日起施行。
杭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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