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档案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1
各区县(市)档案局、档案馆,市档案馆,市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2件、废止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档案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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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2件、废止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档案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