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关于公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杭房公委〔2019〕6号)中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决定继续有效的23件,决定修订的1件,清理公布前已自动失效的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清理公布前已自动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08〕4号 |
2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09〕2号 |
3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5〕1号 |
4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5〕2号 |
5 | 关于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5〕3号 |
6 | 关于统一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 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5〕5号 |
7 | 关于统一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住房公积金提取 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5〕6号 |
8 | 关于统一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5〕7号 |
9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6〕2号 |
10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标准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6〕3号 |
11 | 关于统一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与主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6〕6号 |
12 | 关于统一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与主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6〕7号 |
13 | 关于统一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与主城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6〕8号 |
14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7〕3号 |
15 | 关于印发《杭州住房公积金委贷银行暂停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7〕6号 |
16 | 关于印发《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7〕7号 |
17 | 关于印发《杭州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7〕8号 |
18 | 关于在杭州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8〕1号 |
19 | 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8〕9号 |
20 | 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8〕10号 |
21 | 关于明确杭州市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工资口径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9〕5号 |
22 | 关于公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19〕6号 |
23 | 关于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政策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20〕6号 |
附件2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18〕11号),第四条删除“申贷缴存时限缩短为3个月”。
附件3
清理公布前已自动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 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20〕1号 |
2 | 关于妥善应对疫情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 杭房公委〔202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