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各级档案部门的首要任务,档案工作的方针、任务、规章制度和各项具体工作应体现这一基本要求。只有保证了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才能为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维护档案的完整有两个方面:一是从数量上要保证档案的齐全,即应当集中保管的档案,应当收集齐全;二是从质量上,要保持档案的有机联系和历史的真迹,不能人为地割裂分散或涂改破坏。
维护档案的安全也有两个方面:一是从物质和技术上保证档案的安全,尽量延长档案的寿命;二是保证档案的政治安全,档案机密不被盗窃、不泄密、不丢失。
档案馆是安全保管和开发利用档案的基地。从中央到省、地(市、州、盟)、县(旗、市)已形成了多门类多层次的档案馆网络,这些档案馆保存着不同种类的档案。
公民享有查阅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明,经档案馆同意,可办理查阅档案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