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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档案起源

发布时间:2020-11-16
  • 中国是世界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中国古代文字的产生和应用,不仅标志着中国古代社会文明的发展水平,而且为产生文字记录的档案提供了重要的条件。关于中国文字的起源,最为流行的传说是黄帝时期仓颉始造文字。文字是人类在长期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出于记事和传递信息的需要,在人类群体创造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完善的,不可能主要是某个人的独创。《荀子解蔽》认为:“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仓颉可能是古代,特别是黄帝族整理文字和保存文书的代表人物的象征。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传说总是把仓颉造字和保存文书记录联系在一起。据《周易系辞》记载:“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晋人皇甫谧《帝王世纪》也有“黄帝史官仓颉,取象鸟迹,始作文字,记其言动,策而藏之,名曰书契”,“史官之作,盖自此始”等说法。

    在古文献中关于保存和传留书契典籍的记载不绝于史。《左传 昭公十二年》丘”。这些文献通常被视为上古之书。唐人孔颖达《尚书曾说到左史倚相:“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序》说:“伏曦、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尚书正义》又称:“上世帝王之遗书有三坟、五典、训、诰、誓命。孔子删而序之,断自唐虞以下,讫于周,几百篇,以其上古之书,故曰尚书。”现在一般也认为,《尚书》是上古历代文书的汇编,后世保存下来的只有《尧典》至《秦誓》29篇,其中有些是后人补充进去的。《尚书》保存了有关虞、夏特别是商周的重要史料,它是迄今我国最古的历史文件汇编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文集。

    古代传说的各种记载,其人其事未必完全准确。但总的看来,还是曲折地反映了从黄帝到尧、舜时代前后,“炎黄子孙”发明了文字并应用于记录和保存文书、档案的某些情景。现在我们将这些传说与考古发掘的实物联系起来考察,则更能显示出这些记载的文献价值。

    仰韶文化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是中国先民所创造的重要文化之一。其中西安半坡村出土的距今6000年左右的陶器上, 有二三十种刻画符号。郭沫若的《中国史稿》和《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认为,“这些刻记符号,可以肯定地说就是中国文字的起源,或者中国原始文字的孑遗”。在陕西临潼姜寨等不少的仰韶文化遗址中,也曾多次发现刻在陶器上的符号。只姜寨就发现100多个,约40多种符号,有的与半坡村的符号相同。上述遗址分布的范围,达3万平方公里之广。上述材料说明,仰韶文化遗址的刻画符号,是原始先民在比较广泛的地区里和较长的时期内,比较普遍使用的、带有某些规范性的记事符号。对这些记事符号,虽然至今未能更多地识读出来,但是可以看出,中国原始文字记录的产生时间,可能距今已有5000多年。这也可认为是中国古代档案起源大致的时期。文字的产生、文字记录的应用、档案的产生,中间不可能有很长的空白,有了文字就会使用,使用的记录保存下来,就其性质来说,就是古代的档案。

    属于龙山文化时代晚期的文字今已有发现。陕西省考古工作者于20世纪80年代在西安市西郊斗门乡花园村发掘了一个原始社会遗址,内有一批原始先民刻写的甲骨文。它被分别刻写在骨笄、兽牙和兽骨上。现已清理出一批单体字。这批甲骨文,字体与殷代甲骨文字体接近。经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这里出土的甲骨文大约是距今4500年到5000年的文字。对已出土的各种文化遗迹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在这一时期出现文字和保存文字记录也是比较可信的。山东大汶口文化中发现的刻在陶樽上的文字符号,大约出现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有关专家认为,陶樽文字是我国文字的远祖,属于意符文字,大汶口文化已经是有文字可考的文明时代了。

    中国古代由原始公社向奴隶社会过渡阶段,许多地方已有铜器,农业、特别是金属冶炼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分工和交换,扩大了奴隶制的领域。国家形成之后,为了适应继续发展的社会生产和更为广泛的社会生活,特别是进行国家的管理,需要比较有条理、有系统的文书记录和传递各种信息。这些文书记录,又被比较系统地保存起来,形成了数量可观的古代王朝档案。1899年在河南安阳小屯村殷墟发现的甲骨文,就是商王朝使用的一种文书,属于约公元前1300年到公元前1100年的遗物。此后历经多次发掘,共得约15万余片甲骨。商代甲骨文,是迄今我国大量发现的最早的较为系统的文字和古代档案。因这些文字刻写在龟甲和兽骨上,所以被称为甲骨文。又因甲骨文多是王室占卜的记录以及与占卜有关的记事文字,所以又叫“卜辞”。

    占卜虽然是迷信性质的活动,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却是商王朝的一种重要活动。举凡祭祀、军事、农耕、牲畜,或者关于风雨、年成、疾病等事,都要卜问吉凶,并且用龟甲或牛骨记下占卜人的名字、占卜时间、占卜事项以及后来的效验。因此,甲骨文的内容相当丰富,记载了商王朝的许多事迹,反映了王令、臣仆、巡游、征战、犁田、渔猎、天象、医药等各方面的情况。比如,“王打令众人曰 田”的众字作 ,日下三人形,像许多赤身的奴隶在太阳底下劳动;“乎禽”、“乎渔”等等,都是监督奴隶生产的记录。还有,奴隶成批逃亡,商王亲自指挥追捕的记录。此外,诸如“月一正曰食麦”,“七日已巳夕,有新大星并火”。“丧明”、“疾趾”等等。记载了哪月发生月食,何时观测到新星,以及关于眼病、脚病的情况和名目--此时已有了对疾病的分类。这些甲骨文书,多是比较集中地保存于宗庙的所在地,有的按朝代排列,有的把龟甲和牛胛骨分别保存,有的龟甲还穿孔编连成册,可见是被有意识地收集起来,保存在库房的档案。

    商代甲骨档案的内容及其管理,显示了当时人们的智慧,它闪耀着中华民族的文明之光。中国有近四千年的文字可考历史,主要是以这些内容丰富的甲骨档案为最早的信证。它为研究我国奴隶制社会,比如考证商代的经济、政治制度和帝系、京邑、卜法、文字及许多其他相关领域,提供了比较系统的最直接的史料。这些古老的档案,不仅是我们国家的文化瑰宝,也是人类文明的历史珍品。

    多年来,经过深入研究, 甲骨文的字数, 据至今为止的不完全统计约有4500字,这说明商代晚期的文字已相当发达。从其文字结构分析,后人所谓的“六书”,或称为“六义”,即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这六种构成文字的原则,在甲骨文中都已具备,已经形成比较严密的文字系统。例如,“国”字写作“或”,意即以武力(戈)守卫土地(一)、人口(口)。这已同许慎《说文解字》中的解释很接近:“国,邦也。从口,从或”;“或,邦也,从口,戈以守其一。一,地也。”甲骨文中的“聿”字,即古“筆”字,像右手执笔。这已同《说文》中的字形很接近,《说文》解释为“所以书也”,也就是写字用的笔。在后来的演变中又加上了竹字头成为“筆”,而它在甲骨文早已成形了。此外也有如“犁”(黑牛)、“疾趾”、“龋”等等比较复杂的字。显然,这样较为完善的文字,已是经过长期发展形成的;因而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书当不是历史上最初始的文书和档案。据郭沫若的研究,认为中国文字的发展,到商代后期已经基本成熟,殷商的甲古文字,毫无疑问是经过了至少两三千年的发展的。所以说,由于中国原始社会后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之间社会交往的扩大,社会管理和生产管理的加强,加之人们智力的提高,在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产生文字记录和保存早期档案,也是合乎历史逻辑的。





    摘自档案之窗http://www.dawindow.com/tech/201807/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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