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富阳开展登记备份工作
发布时间:2010-07-26
《通知》要求,从2010年开始,力争到“十二五”规划期末,在市档案局(馆)建立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中心,并建立异地容灾备份库;市级机关、各乡镇(街道)和其他进馆序列单位全面建成数字档案室;完成60%以上进馆单位的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积极推进民营企业、村(社区)、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重要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
《通知》强调,开展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是强化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真实性、安全性的重要举措,是整合信息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手段。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加强队伍建设。
(富阳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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