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被确定为国家电子文件管理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12-04-12
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发文,确定我局负责承担国家电子文件管理相关试点工作。在2011年,我市已被国家档案局确定为开展《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适用性试点城市,开展了各项前期试点工作;并根据要求专门成立了市电子文件管理协调小组,将协调小组设在杭州市档案局;还以市“两办”名义下发了《杭州市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搭建完成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在线接收了市级机关单位电子文件5349份;研究并制定了《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等标准规范。
“杭州市电子文件中心”建设项目列入杭州市“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重点工程,2009年启动建设,计划分四期进行。一期是完善OA系统,搭建电子文件接收平台;二期是建设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对电子公文进行归档管理;三期是完善系统,对业务电子档案进行归档管理;四期是建设可信数字仓库,推进电子文件档案的长久保存和利用。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二期工作,初步规范了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管理,基本构建了一套面向全市机关单位的全市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系统。该系统采取统一建设、集中存储的模式,并具备电子档案归档、移交的功能。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研制完善电子文件接收平台和长期保存有关管理系统,制定电子档案接收、保存和利用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局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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