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两办”出台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04-12-23
日前,中共富阳市委办公室、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快全市档案事业建设,根据省、杭州市“两办”意见精神,结合富阳市档案工作实际出台制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努力构建管理体制优、基础设施好、档案资源丰富、信息化程度高、服务功能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档案工作体系”的要求,确定了富阳市今后几年的工作任务和具体目标:到2005年,全市社区档案工作建档率达100%;从2004年起,全面配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依法将“百千工程”档案工作纳入工程管理,建立农民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农民学历教育培训、绿色证书和农业适用证书培训等个人档案;到2006年,全市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建档率达到100%,并在此基础上着力抓好民企档案管理目标认定扩面工作;从2005年起制定出台《富阳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和《富阳市重大活动项目档案管理办法》;从2005年开始启动市档案馆与市属各单位档案室联网工程,实时接收各部门形成的电子文件;市档案馆力争在2010年前完成馆藏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和照片档案数据库建设。
《意见》明确提出:市财政要将国家档案馆的进馆档案整理费、重要档案征集费、重点珍贵档案和病变档案抢救费、档案日常维护费、档案资料编研费、档案信息化建设费、档案科研费列入市档案局(馆)年度财政预算;市档案局建立每年安排1-2次执法检查制度,并实行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市档案局要对重大活动项目档案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技改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制度,凡未经档案专项验收的项目,不得通过整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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