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6-08-07
为认真贯彻实施《临安市“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档案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三个文明建设,近日,临安市委、市政府“两办”根据浙委办[2003]65号和市委办发[2004]82号文件精神,结合临安市实际,就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提出了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直属各单位、省市驻临机构及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新时期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加强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大力创新档案服务机制,完善多元化的档案资源结构,不断深化档案业务规范化建设,加快档案馆室基础设施和档案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管理体制优、基础设施好、信息化程度高、服务功能全,与临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现代档案事业体系。
为切实落实新时期档案工作任务,《意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临安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司法局、财政局、档案局等相关部门,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临安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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