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10-11-24
本报讯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利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档案,近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沈阳市档案局联合出台《沈阳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近年来,随着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额和贷款额逐年高速增长,沈阳市档案局在加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中认为住房公积金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管理是否科学规范,不仅关系到公积金业务工作的完善,贷款风险的防范,而且还关系到公积金业务档案在服务民生、保障公民权益方面重要作用的发挥。为了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档案,市档案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联合制定《办法》的决定。
在起草《办法》过程中,市档案局多次深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调研论证,针对公积金业务材料形成的连续性、时效性的特点,对公积金档案的管理体制,公积金业务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鉴定和销毁等各环节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提取等各个业务环节形成材料的规律和特点,详细列出各类别业务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该《办法》的出台为全面提升沈阳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0年11月19日 总第2081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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