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与职工个人面对面 ——青岛市民生档案服务利用再探新路
你看过自己的人事档案吗?你知道自己的人事档案里都有哪些内容吗?在几年前,这恐怕是大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然而,最近一段时期,在青岛市近百家企业中,职工已经可以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了。
青岛市企业职工,只要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和主管领导同意查阅的审批单,到职工档案管理部门,在计算机上输入姓名、出生年月、职工工号、身份证号等,即可查阅个人的就业时间、调动时间、工资定级、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档案信息。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在青岛市国有、集体企业中普遍开展。下一步,青岛市将实现在线查阅规定范围内个人档案公开信息的目标。此目标达成后,可实现职工对人事档案的有效监督和良性互动,并避免或减少因档案丢失及档案记录内容不完整与不准确的问题发生。
国家档案局对此项工作的开展一直比较关注。10月28日下午,刚刚参加完全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会议的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来到海晶化工集团公司调研企业档案工作,现场观看了职工档案管理系统应用演示。杨冬权对青岛市率先开展职工档案信息的开放利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这是档案部门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有益尝试。他鼓励青岛市档案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为全国开展此项工作积累经验。
青岛市档案局是全国最早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提供利用工作的单位之一。在接待利用过程中,市档案局了解到不少企业职工为申请社会保障查找个人档案而颇费周折。因职工档案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而引发的社会纠纷也越来越多。2006年,市档案局联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法制办、市教育局组成调研组,对青岛市职工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调研发现,原有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新型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个人档案缺失甚至丢失时有发生,档案整理不规范、利用难度大的情况普遍存在。2007年年底,青岛市档案局与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出台了《青岛市企业职工档案整理规范》,为规范职工档案整理提供了业务标准和制度保障。与此同时,企业职工档案开放利用也逐步提到了档案局领导的议事日程。
个人档案开放利用工作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吗?是否涉及到其他部门的责任范围?若真开放是否有不良影响?当时,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个人查阅本人人事档案,而社会需求又是如此强烈。在疑虑重重之际,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在浙江省档案工作服务民生座谈会上的讲话成为青岛市档案局开展此项工作的主心骨。杨冬权指出:“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建立覆盖民生、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建立服务民生、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民生之所想,就是档案工作之所向;民生之所需,就是档案工作之所趋。”国家档案局在部署2008年档案工作时,更是明确将“两个体系”(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建设作为档案部门的重点工作加以部署。
经多方努力,在青岛市委的支持下,2009年,在试点的基础上,青岛市档案局与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出台《青岛市职工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突破了不允许职工查阅个人档案的历史束缚,实现职工档案信息化,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职工对个人档案信息的知情权。截至目前,青岛市已有200多家国有、国有控股、集体企业基本按照《规范》和《办法》的要求,开展了职工档案规范化整理和职工档案数字化等工作。
职工档案提供利用以来,各方好评如潮,职工受益实例也不胜枚举。青建集团一职工因档案记录的就业时间不准确,无法享受相应退休政策,该职工查阅档案后提出疑义,要求单位予以核实。按照本人提供的线索,青建集团在文书档案中查到了本人的报到证。其退休金由每月1000多元改为3000多元。海尔集团一职工提干,在填写干部履历表时查阅个人档案,核实入党时间,但发现个人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后经核实都予以了补办。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职工利用档案,青岛市档案局还建立了全市职工档案信息数据中心,集中管理各企业报送的职工档案数据,并计划用3年时间,将全市市直和市属企业职工档案信息全部接收进馆。届时,职工不仅可在本企业,也可在市档案馆利用自己的档案信息。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0年11月8日 总第2076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