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加强“三农”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0-04-02
今年,南宁市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和“三农”档案工作体系,不断深化“三农”档案工作,推动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上新台阶。一是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各县(区)档案部门要把林权制度改革建档工作提高到为农村经济新发展、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做好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真正做到发一户林权证,建好一户档案,给一户“定心丸”,确保林改档案齐全完整和统一规范;二是开展乡镇机关合格档案室和行政村示范档案室创建活动。全市所有乡镇机关档案室都要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标准,行政村全部建立档案工作,并在示范档案室的数量、质量上要有进一步的提高,探索“村档镇管村用”的经验;三是抓好村级干部建档工作。各县(区)档案部门要指导乡镇为村级干部建立“干部档案”,充分调动村级干部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积极性;四是指导农村各种新型社会组织和新的领域开展建档工作。注意指导农民合作组织和专业大户等新型组织或领域及时建立档案,为农村各种新型组织或领域的规范管理和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五是抓好农村档案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各县(区)要选择2~3个具备一定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依托南宁档案信息网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网络,上传涉农部门可以公开的农民需要的档案信息,让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够查阅利用档案信息,开辟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新途径。六是抓好县、乡、村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规范县(区)农科部门和乡镇农科站(所)档案工作。
本文来源:南宁市档案局
下一篇:武汉市青山区建立“政府督办档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