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档案局就档案人员的行政行为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06-10-12
为认真贯彻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部署,进一步规范档案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档案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江苏省档案局(馆)公开承诺:
一、在对外查档案服务工作中,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对符合查档案手续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利用服务。
二、在对外业务指导工作中,积极主动、耐心细致、标准规范,对要求去现场指导的单位按约定时间准时进行指导。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社区档案和企业档案的指导。
三、在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坚持原则、亮证执法、程序合法、严格按照责权范围,依法监督检查。
四、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复议事项中,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
五、严格收费标准,在收取档案复制费、证明费、档案保护费,法定档案人员培训以及为立档单位代办档案用品中,一律按照收费许可范围和标准收取费用,并统一使用正规的票据结算,决不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六、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周到,文明办公、恪守规范、限时办事,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工作规定,在执行公务中,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按章办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依法行政。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5-8359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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