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代表赵林中等提交的档案议案被十届全国人大列为正式办理议案
发布时间:2004-12-18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我省代表团赵林中等30 位代表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对〈档案法〉增加法律责任条款的议案》已被大会列为正式议案办理。
该议案分析了目前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不少单位没有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档案管理登记制度和档案专项验收制度,某些建设工程档案收集不齐,某些重大活动档案资料收集不力;对不按规定归档或不按期移交档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只能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缺乏具体的处罚措施等,提出《档案法》对上述问题要有具体的法律责任条款和处罚措施,以增强法律的刚性。
大会期间,赵林中代表向大会提交了涉及档案工作的两项议案,另外一项是《关于把档案馆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的建议》,要求将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服务工作制度化、法律化,把档案馆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作为各级政府公开信息的途径之一。
身为浙江富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林中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企业档案工作,把它作为现代企业管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建立了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网络。由其直接领导的集团档案馆,因此多次荣获国家、省、市档案工作优秀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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