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02-25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
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4〕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经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考核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上城区政府,下城区政府,江干区政府,拱墅区政府,西湖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淳安县政府,富阳市政府,临安市政府,市农办,市建委,市旅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贸易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消防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杭实集团,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商旅集团,市地铁集团。
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
桐庐县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警局。
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合格单位
建德市政府。
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平安杭州”、“和谐杭州”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考核为抓手,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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