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
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7〕1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13个区、县(市)政府和26个市级有关部门(单位)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拱墅区政府,西湖区政府,萧山区政府,富阳区政府,桐庐县政府,淳安县政府,建德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商务委(市粮食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城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杭实集团,市商旅集团,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
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
上城区政府,下城区政府,江干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余杭区政府,临安市政府,市农办,市经信委,市建委,市旅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公安消防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合格单位
市地铁集团。
希望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2017年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任务书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工作举措,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加快实现根本性好转。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