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五届杭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5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五届
杭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杭政函〔2013〕6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恢复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72号)有关规定,第四届杭州仲裁委员会任期届满。经第四届杭州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商有关部门提名,市政府决定聘任下列同志为第五届杭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名誉主任:王基信
主 任:徐祖萼(市人大常委会)
常务副主任:魏 民(市法制办)
副 主 任:张东涛(市法制办)
徐 前(市司法局)
刘凤泉(杭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 欢(市国土资源局)
朱新力(浙江大学)
严明潮(省科技厅)
李 江(市工商局)
陈志法(浙江银监局)
罗 苑(市工商联)
胡祥甫(市律师协会)
裘新谷(市建委)
秘 书 长:刘凤泉(兼)。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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