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
近期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3〕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来,我市气温急剧回升,淳安、建德等地已相继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据预测,当前至清明期间我市将以晴好天气为主,森林火险等级很高。特别是临近清明节,进山入林的踏青用火、农事用火、上坟用火等野外用火将急剧增加,我市已进入春季森林消防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近期森林消防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各地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森林消防工作的紧迫性,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将春季森林消防工作作为维护林区社会稳
定的重要目标任务和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及早对当前和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严防死守,全力杜绝各类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严管火源,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各地各部门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消防工作的第一要务,及时清除林区内主要通道、坟头、重要设施、仓储重地、景区景点、村舍房屋等周边的危险可燃物,切实减少火灾诱因。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要时段的监管,适时发布禁火令,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护林员巡逻管护力度,增设检查站点,守好山头、路口、林缘、坟头,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加强对老人、智障人员、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护,防止因监管不到位而引发山火。要引导群众文明扫墓,使用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方式文明祭祖,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三、严阵以待,确保扑火队伍科学扑救
各地要加强乡镇和武警森林消防队伍的战备行动,保持高度警觉,全面进入临战状态,适时集结、靠前布防,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救得下。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属地管理、科学应急、安全扑救、高效处置为原则,提高科学扑火的应急处置能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及时劝阻无扑火经验的群众、上山游客参与扑火,禁止组织老人、妇女、中小学生参加扑火,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火灾扑灭后,一定要留足看守人员,严防死灰复燃。
四、广泛宣传,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的有利时机,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知识的了解。在春季森林高火险期,各地要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手机有提示、报纸有相关报道,不断增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效果。要对重点地区进行强化宣传,对重点对象走家入户,做到不留盲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防火宣传教育,通过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家长的防火意识。要加大对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在惨痛的教训中受到教育,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能力。
五、加强值班,做好火情的监测预警
各地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当前和清明期间的应急值班力量,增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指挥协调能力。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在高火险天气要坚守岗位,全力以赴抓好森林消防应急管理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零火情日报和有火情随时报告等制度。森林防火值班电话要随时有人接听、值班传真要随时有人接收,确保森林火情信息畅通,决不允许虚报瞒报,延迟报告。要深入基层开展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森林火灾频发,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