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元宵灯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
元宵灯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元宵佳节赏灯闹灯是中华民族传统风俗,元宵灯会活动作为我市规模大、群众参与广的大型文化活动,深受群众喜爱。为丰富2013年春节期间广大市民的文化生活,市政府决定,于2月10日至2月25日期间举办2013年“金蛇迎春、美丽杭城”元宵灯会活动。为确保灯会安全、圆满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区、县(市)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杭州市2013年“金蛇迎春、美丽杭城”元宵灯会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社区、广场、运河沿线、主要街道等地举办形式多
样的灯展活动。除灯展外,各区、县(市)及有关单位应在新春期间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吸引广大市民参与。灯展和文娱活动的内容要健康向上、喜庆祥和、丰富多彩。
二、活动要求
元宵灯会活动要坚持隆重、节俭、安全的原则,覆盖城乡、疏密结合,体现当地特色和文化惠民;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以各区、县(市)为主,属地管理、行业指导、分工协作、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安全。
三、活动分工
市政府建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城管委、市电力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公交集团和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等部门与单位组成的元宵灯会组委会,加强对全市元宵灯会活动的组织协调。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电话(传真):88228875、88228871],负责全市元宵灯会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各区、县(市)也要建立相应机构,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做好灯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灯展点的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工作;电力部门负责确保各灯展点的电力供应和用电安全;市公交集团负责做好各灯展点的公交车调度及公交线路临时调整的公示工作;其他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和各自职责,切实抓好落实。各区(县、市)、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及各参展单位要制定灯会活动的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1月18日市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前一阶段筹备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