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档案局电子文件中心(2010)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杭州市档案局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州市档案局电子文件中心(2010)项目监理”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ZDAJ-2010-001
2、项目名称:杭州市档案局电子文件中心(2010)项目监理
3、项目概述:杭州市档案局电子文件中心(2010)项目,主要包括软件开发全程监理。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项目监理主要范围:
杭州市档案局电子文件中心(2010)项目的招标采购和实施建设过程,应用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设备和系统软件购置、安装调试,系统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培训,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系统移交,相关各类项目会议的组织、记录,项目文档、起草、归档、移交等管理工作;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全面负责项目各方的工作协调、督办等,并提供7*24小时的免费现场全程监理服务。
5、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地方临时(含)以上信息系统项目监理资质,具有相应的信息系统建设监理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监理,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在本项目上有资质的专业监理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含)在项目建设期间常驻杭州,不少于1人(含)常驻现场人员。
(4)具有完备的监理组织、监理规范和监理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完备的质量保障体系,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获取标书:前往杭州市档案局领取采购文件。
8、发售标书:
(1)时间:2010年11月25日至2010年12月1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档案局309办公室(杭州市香积寺路3号杭州市档案局309室/408室)。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例合同等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9、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0年12月8日上午8时30分,地点:杭州市档案局(杭州市香积寺路3号3楼大会议室)。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0年12月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杭州市档案局(杭州市香积寺路3号3楼大会议室)。
11、质疑和投诉: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2、联系方式:杭州市档案局采购办,联系人:章文立,联系电话: 0571-85372400,传真:0571-85379435。
杭州市档案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