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档案局2014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 “六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的关键之年。为扎实推进档案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根据《2014年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市委办发〔2013〕34号),结合今年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精心组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法用法制度
1.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新任务,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工程。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今年领导班子学法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同时结合档案工作形势和任务,加强新实施档案法规规章的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确保年度集中法制学习不少于4次;领导干部按要求参加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网上学法等活动。
2.加强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采取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邀请相关法律专家讲解业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法律问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8学时;同时组织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自主确定学习时间,自学时间不少于32学时。
二、围绕中心,发挥普法教育基础作用
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 “杭改十条”、“城乡统筹”等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档案部门职能特色,通过档案资料咨询、相关专题汇编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城市记忆工程”,突出以“三重一特”(重要人物、重点建设、重大活动和地方特色)为主线的征集活动,围绕城市发展脉络追补空白,围绕重大活动事件做好记录,围绕社会生活变迁广泛征集,逐步建立有地方特色、现代气息,体现社会性、文化性、开放性档案文化资源体系,充分满足群众求知、寻史、教育、文化休闲的档案文化需求,为全市普法教育工作开展提供基础作用。
三、突出特色,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
1.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完善“杭州档案”门户网站上的“普法教育”栏目,大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时更新普法教育工作的活动动态、照片和相关文件,开展网上调查、征文、征求意见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依托《杭州档案》杂志,重点宣传新颁布实施的部门规章《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省政府规章《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定期举办档案管理人员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宣传档案法制精神,灌输档案法制理念,提高全市各单位档案工作者档案法制意识。
2.深化民生档案宣传服务工作。以市民之家资讯中心平台和档案查阅窗口为主平台,继续宣传档案工作,做好接待查档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积极探索建立重要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使利用者能够在最短的时间、最近的地点查阅到所需的档案信息,进一步打响档案服务民生品牌。
3.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纪念日”活动。做好庆祝
四、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档工作
始终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档相结合,注重在学法、知法的基础上狠抓用法环节。健全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通过与档案工作紧密相关的业务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运用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和社会依法治档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