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
杭州市档案局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措施
发布时间:2007-03-21
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按照《市档案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计划》要求,现对我局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措施作如下布置:
1、每季度全局专题集中学习,年初发放有关读本,举行学习会、专题会、讲座等;
2、以抽查、考试的形式,对处室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处室的学习日的学习记录;
3、全年集中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发放学习资料,组织观看学习影像,组织撰写学习体会;
4、《档案法》实施纪念日,组织学习专业法规、组织观看展览;
5、定期检查学习成果,发放考卷。
杭州市档案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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