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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0-10-19
在各级国家档案馆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名单后,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前期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将该工作纳入规划,拟订工作计划;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时,登记备份工作纳入专项验收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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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档案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接收名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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