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14 - 杭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杭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简称市侨办)建于1956年12月24日,当时名称为杭州市人民委员会华侨事务处和民族事务处。1958年4月14日,将杭州市宗教、民族、华侨三个事务处(简称“三处”)归属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对外仍保留“三处”名称。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组织机构陷于瘫痪。1978年10月26日建立杭州市革命委员会侨务办公室,隶属于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1982年2月17日,杭州市革命委员会侨务办公室改名为杭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隶属于杭州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1983年11月,被列入市政府序列,为正局级机构。
市侨办是主管全市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全市侨务工作具有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市侨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检查、督促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好为侨服务工作,增进同外籍华人的亲戚情谊,广泛团结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为我市经济建设、统一祖国、发展同各国人民的团结友好合作交流服务等。
1982年至2000年间先后担任党组书记、主任的有:任传毅、卓炳芳、翁焕灿、汪金熙。
该全宗内档案起止时间:1979年至2000年,共有案卷425卷,排架长度为3米。于2009年接收进馆。
档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党群工作类:有关于市侨办党组和机关党支部、机关工会组织的建立、变更及领导人的任命、更迭等文件资料、报告及批复;党组会议记录;其他相关问题的报告与批复;机关支部工作、工会工作有关资料;党组织年度统计报表;工作简报与期刊。
二、行政管理类:有侨办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及汇报;全市侨务工作会议资料汇集(通知、日程、名单和有关领导的讲话);年鉴、大事记;内设管理机构建立及负责人选的报告、批复、任命通知;劳动、人事工作有关资料和报表。
三、侨务工作类:有有关华侨、侨眷落实政策的文件资料;华侨来杭投资、归国定居等申请表、批准文件;华侨身份认定书等资料;华侨、侨眷购买房产等有关手续资料;华侨捐赠工作情况的汇报与接受捐赠的报告与批复;外事接待计划与联系函;有关侨胞、港澳同胞信访工作汇报及重要来信处理联系函;华侨、侨眷办企业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