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13 - 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市民族宗教局)前身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成立于1952年10月。1953年8月,建立杭州市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1956年12月,建立杭州市人民委员会华侨事务处和民族事务处。1957年3月,杭州市人民委员会华侨事务处、民族事务处和宗教事务处合署办公,合称为“三处”。1958年4月,宗教、华侨、民族事务处与市委统战部合并,对外保留三个处的名义。1986年市宗教处、民族事务处合署为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处。1996年4月,撤销市民族、宗教事务处,成立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民族宗教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调查研究,制定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实施意见,指导、监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及社会发展情况,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管理民族宗教涉外事务。
先后担任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和宗教事务处处长的有:顾春林、胡景瑊、吴少典、张迅。1986至2000年间先后担任局长(处长)、党组书记的是:宋子成﹡、吴铭权、翁焕灿。
该全宗汇集内档案起止时间:1949年至1964年、1979年至2000年,共有案卷908卷,排架长度为7.6米。于1968年和2008年分两次接收进馆。
档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一、党群工作类:有党组织工作总结、计划;干部任免、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材料;人大、政协委员提案和来信来访材料;党代会发言稿;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宗教工作的讲话材料。
二、行政管理类:有常委会议、教会工作会议及有关座谈会的会议记录;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启用新印章、干部任免材料;招工、转正、工资调整材料;纠错落实政策材料;目标考核、先进表彰材料;本局颁发的制度、规定;简报、会刊、大事记;行政事务、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材料;关于秘书、保密和镇反、肃反工作的文件;关于宗教界反右斗争情况、接待内、外宾参观和宗教政策执行情况的文件。
三、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类:有民族宗教工作调研报告;业务工作会议材料;重大宗教活动材料;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基建、恢复开放材料;年检工作、落实民族宗教房产政策、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处理材料;民族人口、干部统计材料;民族宗教体育、招生、培训材料;民族宗教的政策、规定;教会工作人员名单;宗教团体、文教机构调查材料;各教历史概况;寺庙庵堂调查材料;佛教协会代表会议材料;庆祝释迦牟尼佛2500周年、祝愿世界和平法会的材料;佛教案件统计表;市佛教协会旬报;基督教信徒大会的材料;聚会处(小群)分家名册;关于小群问题、基督教神仙会情况、男女青年会情况的材料;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召开的办公扩大会议和教牧人员座谈会的材料;爱国会章程;天主教神职人员代号;天主教“圣母军”概况;天主教友代表会议文件;筹备回协的材料;道教的概况;凤凰寺整理委员会筹备会的材料;教会通讯;会员名单;关于经费、房地产的材料;社团登记申请书;关于反动宗教书籍检查、教堂修复、取缔反动道会等材料;少数民族情况调查表;回族劳动就业名册;关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补助款和物资情况、民族工作展览的材料;破除迷信、民族卫生问题、少数民族代表参观的文件。
四、会计档案:有1996~2000年财务会计报表、1997~2000年劳动工资名册等。
杭州市人民委员会华侨事务处
有1956年至1964年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关于行政编制和人事安排的文件;省归侨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侨生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会议材料;国外华侨、归国华侨、侨眷、侨生和参加工作的归侨名单;申请入国的侨生名单;关于侨务政策检查和侨汇情况、华侨出入国境情况的文件;归侨、侨生先进人物统计表;关于应届毕业侨生安置情况和成立市侨联的文件;关于建造房屋、侨生升学、就业问题、助学金、棉布补助的文件;学生高考成绩名单;三好侨生调查表;未建交国归侨学生情况调查表;港、澳同胞眷属名册;抗议印度政府迫害华侨的罪行的材料;侨联委员扩大会议、抗议美帝侵略大会、侨生代表会议的材料;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通知;《华侨情况简报》;关于处理华侨与流氓打架肇事问题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