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6〕1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开局之年、G20杭州峰会举办之年、本届政府收官之年。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对全面推进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尽快排出重点工作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狠抓进度,全力推进,扎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通力协作,多措并举,确保2016年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
责任分解中的责任单位,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或汇总单位。各牵头单位和汇总单位分别于2016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和2017年1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市政府督查室要认真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市政府对各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和考核。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5日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张鸿铭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以“最高标准、最快速度、最实作风、最佳效果”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G20峰会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呈现历史与现实交汇的独特韵味,真正办成别样精彩、安全圆满的盛会,加快城市国际化进程。抓住峰会契机,对接国际标准,提升城市管理水准。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国际峰会杭州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峰会主场馆改造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国际峰会杭州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场馆保障一部,萧山区、滨江区政府,市奥体博览城建设指挥部
3.以“当好东道主、办好G20”为主题,开展市民素质提升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最美现象”文化品牌,营造全民支持和服务峰会的浓厚氛围,展示“现代、文明、开放、诚信、友善”的杭州市民形象。
责任单位:国际峰会杭州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加强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理论素养、专业水平、法治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责任单位: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推进决策科学化、法制化,规范执法,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立法,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审计、舆论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6.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单位: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7.坚守政治纪律,严守法纪规矩,确保政令畅通,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整治“四风”,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各类腐败行为。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8.继续做好地方志工作。
责任单位:市志办
二、马晓晖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9.深化治安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打严管严治,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安定。
责任单位:国际峰会杭州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安全保卫部,市公安局。
10.深化网络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国际峰会杭州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11.做好峰会联络员、翻译员招募培训工作,精心组织礼宾接待等工作。
责任单位:国际峰会杭州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外办
12.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杭州市政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开展重大财政资金绩效及财政政策评估,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14.建立大数据管理机构。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厅
15.推进碳排放权资源要素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6.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资产重组和资产证券化。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各市属国有企业
17.加快推进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与主城区一体化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萧山余杭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8.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整体方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杭州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9.加强与长三角和杭州都市圈城市合作交流,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深化区域合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经合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0.深化园区整合提升,加快特色小镇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金融办,有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1.用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科委
22.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杭州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杭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3.落实国家和省“降成本”政策,清理和废除一批市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
24.加大有效投资力度,确保完成6100亿元投资任务,增长10%以上。注重优化投资结构,启动建设一批大项目,确保产业转型、基础设施、城乡统筹、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投资保持较快增长。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办(市统筹办)、市环保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5.创新政府投融资方式,争取国家和省各类基金、债券和资金支持,放大城市发展基金、产业基金的杠杆效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6.大力推进PPP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7.适应需求变化,加快供给结构调整,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研究室、市农办(市统筹办)、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28.加快四县(市)中心镇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有关县(市)政府
29.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淳安省级重点生态功能示范区建设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杭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淳安县政府
30.加强网络管控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国安局、市经信委,杭州移动公司、杭州联通公司、杭州电信公司、华数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1.抓好公共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2.编制首轮政府绩效管理规划,深化综合考评和“公述民评”活动。
责任单位:市考评办(市绩效办)、市监察局、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杭州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33.落实“容错免责”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
34.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杭州警备区、市发改委、市人防办、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委
35.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36.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局,市法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7.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整合政务大数据,推进政府服务管理创新。
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8.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平台。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信访局、市监察局、市考评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39.加大非涉密部门预决算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力度。提高政府资产配置效率,打造节约型政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编委办、市审计局
40.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1.继续做好外事、港澳事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外办(市港澳办)
42.继续做好对台事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台办
43.继续做好审计工作。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三、张建庭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44.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峰会国宾接待酒店改造提升任务。做好服务员招募培训工作。深化食品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国际峰会杭州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宾馆与西湖景区保障部,市旅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旅集团,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5.提升西博会、动漫节、文博会等展会水平。
责任单位:市西博办(市会展办)、市文创办(市节展办)、市发改委
46.制定实施新一轮旅游国际化行动计划,加大境外推介力度,促进旅游业“四位一体”转型发展。
责任单位:市旅委
47.推进“先照后证”、“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等商事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8.调整西溪湿地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旅委、市林水局,西湖区、余杭区政府
49.深化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0.支持“个转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1.推动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2.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3.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4.支持共青团充分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团市委
55.支持妇联充分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市妇联
56.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四、戚哮虎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57.开展试点区域水权确权登记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
58.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9.强化要素保障,垦造水田6000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林水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60.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三权一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升发展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市林水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61.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养新型职业化农民,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标准化、农机社会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农办(市统筹办)、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林水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农科院
62.发展农村电商、民宿经济、运动休闲、健康养生等新业态,促进农业增效。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市旅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供销社,杭州邮政公司,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63.加大低收入农户和临近贫困线边缘农户帮扶力度,防止返贫,多途径提升收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杭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64.启动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态化改造和农村精品线路、精品区块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杭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65.提高农房规划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打造“杭派民居”新农村。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市建委、市规划局
66.启动新一轮城乡统筹发展,深化区县(市)协作、联乡结村和结对帮扶。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市委组织部,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67.全面攻坚“五水共治”,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全覆盖,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劣V类断面消除任务。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和七格四期、之江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农村农业污染防治,建立农村污水管网维护机制。实施防汛排涝项目2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治水办、市环保局、市林水局、市城管委、市农办(市统筹办)、市农业局、市建委、市运河综保委,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68.实施“强库、固堤、扩排”工程,推进钱塘江干支流堤塘加固提标、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加快千岛湖配供水等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城管委,市原水公司、市城投集团
69.提升7.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条件。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农办(市统筹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70.完善城乡“四级救助”网络,关怀智残人士,发展慈善事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71.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和农村养老工作,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发展养老产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农办(市统筹办)、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72.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杭州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3.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74.继续做好残疾人工作。
责任单位:市残联
五、谢双成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75.提升电商博览会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杭报集团
76.放大峰会综合效应,扩大经贸合作与交流。办好二十国集团工商界活动(B20峰会)。
责任单位:国际峰会杭州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国际经济合作部,市贸促会、市商务委、市经合办、市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国际峰会杭州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国际经济合作部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77.全面推广市区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互联互通等制度。
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各区政府(管委会)
78.实施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规划,加快“六体系两平台”建设,做大B2B规模。
责任单位:市跨境电商综试办,杭州市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9.鼓励企业走出去,培育壮大本土跨国企业。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80.强化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创新招商模式,优化招商综合服务,争取更多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优质央企、民企和浙商回归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合办,杭州文广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81.落实“人才新政27条”,汇聚更多高层次人才。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82.支持“老字号”“国字号”企业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83.大力培育信息、文化、健康、绿色、时尚、品质等消费新热点,开展“消费总动员”活动,全年安排200场以上各类促销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杭州市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4.完善城乡电商流通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流通”计划,加快传统商贸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农办(市统筹办)、市经信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85.实施“就业创业新政27条”,完成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以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及时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杭州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86.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参保扩面提质增效,推进萧山、余杭、富阳与主城区社会保险一体化。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政府
87.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8.继续做好侨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侨办、市侨联
六、陈红英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89.做好峰会志愿者招募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国际峰会杭州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医疗卫生与志愿者服务部
90.加快卫生领域国际化,创设市一医院、市中医院、滨江医院、下沙医院国际医疗中心。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外办、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91.加强公共场所吸烟管理。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92.深入实施“品质教育”七大行动,促进15年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杭州主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与萧山余杭富阳三区融合发展,加快向四县(市)延伸。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开展“现代学徒制”国家级试点,深化产学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发展,打造“杭州工匠”品牌,推进终身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办(市统筹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3.推动市属高校转型发展,加快杭师大二期建设。启动西湖大学、湖畔大学和浙江工程师学院前期规划。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西湖区政府(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拱墅区政府、余杭区政府,杭师大、浙大城市学院,西湖大学(筹)项目联络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94.联动推进医疗、医药、医保改革,深化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推进“名院集团化办医”和“双下沉、两提升”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编委办、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5.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加快杭州老年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综治办
96.加强计生服务管理,重视妇幼保健,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杭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97.深化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服务。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8.继续做好红十字工作。
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
七、项永丹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99.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峰会120个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深化交通、消防、环境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做好驾驶员招募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国际峰会杭州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城市环境提升与交通保障部,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地铁集团、市城投集团
100.加快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市林水局、市农业局、市农办(市统筹办)、市编委办
101.推进建设用地资源要素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02.加快大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有序实施传统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和网络约租车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编委办、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城管委、市旅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局,杭州市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有关区政府(管委会)
103.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保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4.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利用3万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3万亩,加快供而未用土地开发建设。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5.采取租售并举、加大货币化安置等方式,加快“去库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研究室,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6.合理安排经营性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7.加大城市总体规划(修订)宣传和执行力度,开展分区规划试点,加强城市设计,强化对城市建筑风貌的规划、管控、修补和保护。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
108.加快杭州国际空港改造提升,完成萧山机场公路改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滨江区、萧山区政府,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09.加快地铁二号线西北段、四号线二期、五号线一期、六号线一期和市域轨道交通临安线、富阳线建设。
责任单位:市地铁集团,市建委、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0.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市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48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1.深化交通治堵,打通断头路,加快推进快速路和停车场(库)等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2.加强智慧交通建设,优化行车道、人行横道和红绿灯设置,提升支小路通行效率,推进“禁左”措施,强化路面严管严治,加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和行为规范教育,提高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建委、市城管委
113.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开工47544套(户),竣工43230套;实施“城中村”整治提升,打造“城中村”改造样本。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4.完成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31.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5.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加大对市容市貌、渣土运输、户外广告、老小区停车、城市养犬等重点领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6.实施畅通西部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快速路网向绕城外延伸。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交投集团、市城投集团、市地铁集团、市运河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
117.确保完成富春江船闸扩建等16个项目,加快绕城西复线、千黄高速、临金高速、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黄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市交投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8.加快四县(市)中心城区建设。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政府,市建委
119.建立城市开发边界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水局、市园文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20.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和重点区域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委,滨江区政府
121.完成祥符水厂饮用净水改造一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
122.深化节水型小区(企业)创建。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市经信委、市住保房管局
123.加强建筑工地全覆盖监管。
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24.出台“五废共治”行动计划,强化源头减量,深化垃圾“三化四分”工作,推进九峰环境能源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6%,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保持100%;全面推进建筑固废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25.深化“三改一拆”专项整治,确保完成“三改”1000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00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经信委、市住保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26.深化“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推进沿江沿河沿路生态景观保护和生态廊道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园文局、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林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办(市统筹办)、市旅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八、分管工业等领域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27.提升云栖大会水平。
责任单位:西湖区政府,市经信委
128.推进节能权资源要素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129.推进排污权资源要素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金融投资集团,杭州银行
130.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城西科创大走廊、城东智造大走廊、钱塘江生态经济带、运河湖滨高端商务带规划建设。新增市级众创空间20家。
责任单位:市科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推进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新增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150家、科技型初创企业300家。鼓励企业建立研究院。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132.深入实施“一号工程”,更加注重实体经济发展。制定实施万亿级信息经济和六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配套政策,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广工厂物联网和智能制造,深化“四换三名”,实施“机器换人”重点项目500个,培育示范应用企业30家。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委、市文创办、市旅委、市金融办、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3.提升发展茶叶、丝绸等历史经典产业,加快化纤纺织、轻工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134.实施质量标准品牌战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杭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35.实施“去产能”行动方案,推进“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清算,淘汰落后产能2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6.深化大企业大集团五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7.支持“小升规”。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8.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管理,确保国家生态市创建通过验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9.大力实施“五气共治”,萧山余杭富阳三区和四县(市)中心城区建成“无燃煤区”,推进热电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推广机动车使用国Ⅴ柴油;全面完成小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化改造;加强“餐饮排气”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市场监管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有关区、县(市)政府
140.按照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标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举措做好环境监管和执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41.实施能耗强度、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三控”行动,开展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42.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收费、排污权交易、生态保护绩效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物价局、市考评办(市绩效办)、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
143.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春风行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杭州市“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44.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45.支持工会充分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九、范辉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46.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杭州财富管理中心、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
147.鼓励企业通过股改、挂牌、上市、发债等途径扩大直接融资,增强内生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148.支持“规改股”、“股上市”。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49.加强企业运行监测预警,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稳定。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委维稳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50.继续做好统计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