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2014年度杭州市“无违建创建示范乡镇(街道、管理处)”和“无违建创建优胜乡镇(街道、管理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4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
2014年度杭州市“无违建创建示范乡镇
(街道、管理处)”和“无违建创建优胜乡镇
(街道、管理处)”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5〕1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4年,全市认真落实“无违建”创建工作部署,大力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经评估验收,市政府决定,命名上城区清波街道等30个乡镇(街道、管理处)为2014年度杭州市“无违建创建示范乡镇(街道、管理处)”,上城区湖滨街道等89个乡镇(街道、管理处)为2014年度杭州市“无违建创建优胜乡镇(街道、管理处)”。
各地要认真学习创建的成功经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
附件:1.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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