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出台关于做好重点工程建设有关声像档案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07
日前,上城区档案局促成了全市第一个规范工程建设声像档案管理文件的出台,上城区政府“关于做好重点工程建设有关声像档案管理的通知”(上政办函〔2007〕70号)下发区各建设指挥部,通知规定2007年动工的改造、改善和保护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将改造、改善和保护前的原址、建筑物旧貌,记录保存下来,特别是能反映原建筑物建筑风格、文化特色等资料的照片、录像带等资料,明确2008年6月底向区档案馆移交有关开工建设照片、录像资料。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上城区一直是杭城旧城改造、危旧房改善和背街小巷整治的重点区域。改善和保护任务很重,涉及到杭州历史文化的核心区块,其中一大批重点建设工程都涉及大量的文保点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为了促进建设单位重视和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上城区档案局积极参与其中,为之服务,监控档案安全。一是针对承担建设、改造指挥部临时性的特征区别对待。上城区档案局认真了解指挥部承担任务、职责和建设范围,主动上门指导,要求建设单位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尤其是拆迁、回拆、前期报批和工程建设等档案,确定专职人员收集档案资料。二是努力争取领导支持,主动向区领导汇报工程档案情况。三是注重培训,针对问题,举办不同内容的培训,强化档案意识。四是通过年检、执法检查推动档案管理规范、正常化。同时,每年指定一至两个单位,开展目标管理认证活动,使指挥部的档案工作逐步走上正常管理轨道。
(上城区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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