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档案馆顺利完成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原发准购证申请人住房情况核查任务
发布时间:2007-07-30
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9号),市房产档案馆于2004年9月开始,全面展开了全市经济适用房申请人住房情况核查,以及申购时住房情况动态核查工作。
由于核查结果作为准入条件之一直接关系到中低收入家庭是否具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市房产档案馆将核查工作作为房产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充分发挥产权发证电子档案的巨大作用,以每份准购证的每次核查必须经过自动匹配、初审、复审、实时核查四道关,以确保每份准购证核查结果正确性;另一方面,克服核查人员少、场地设备紧张等困难,坚持连续加班加点,以确保每一批次核查任务能够按时完成,为经济适用房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打好基础。
经过连续四年的核查,市房产档案馆现已完成了我市13至23批经济适用房公开销售预登记前、后共24批次,总计7万余份原发准购证的核查任务,切实有效地确保了全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房产档案馆)
上一篇:夏日送清凉 情系困难户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