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界和方志界都在抢的“档案”归谁?
方志文献是方志档案建设过程中的基础性资源,确切地说,是方志档案的基本来源。方志文献与方志档案在表现形式上、内容上和范围上具有同质、交集和交叉的特征。同质性是指,方志档案本身就是方志文献,而方志文献中的精华部分构成了方志档案。交集性与交叉性是指,方志文献的涵盖范围远远大于方志档案的外延,方志档案仅仅是方志文献中地位重要、保存价值高、贡献率大的历史记录和文献。在浩瀚的方志文献中,不断发现、总结、研究出来的新价值史料、能够佐证相关重大历史事件的新资料、能够互相印证某种历史现象的分散材料组合等,均是被不断寻找和逐一认定为“宝贝”的方志档案。只有不被重视的方志文献,只有未经过研究开发的方志文献。方志文献转化为方志档案,是方志档案资源建设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方式。基于此,方志档案的“二重性”就表现为,它既是方志文献,又是方志档案。
在现有地方志和档案行政管理体制下,方志文献和方志档案分别由方志馆和档案馆收藏保存。方志馆和档案馆作为不同界别的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策略和管理措施。由于方志档案先天的“二重性”,造成了方志文献资源主管部门和方志档案主管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交集与工作职能上的交叉。方志档案既可以成为方志行政管理的对象,也能够成为档案行政管理的对象。方志文献是否被认定为方志档案以及如何认定,成为解决这一方志档案实践中现实矛盾的焦点问题。
方志档案在行政管理视域下,具有争夺性和竞争性。方志档案先天的“双重性”,演变为方志档案实践发展过程中的“双重性”——稀缺性和竞争性。档案界和方志界争夺方志档案资源将成为必然趋势,方志档案资源的稀缺性会同时给档案界和方志界的基础工作带来现实挑战与客观压力。此外,一些具有方志档案收藏及研究性质的学会、研究会、研究基地等社会团体,对方志档案资源的竞争性争夺会加剧方志档案资源的市场稀缺性和资源有限性,导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方志档案资源建设工作中出现一定阻力和困难。
如果从宏观业务角度来看,档案界“依法建档”,方志界“依法修志”,各自业务范围泾渭分明,分界清晰。然而,社会主义档案事业与社会主义新方志事业是有机统一的,两者必然存在业务流程上的接续与交集。从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对象共同性来看,档案事业与方志事业的服务宗旨是一致的,服务对象是同一的。从内容角度分析,“依法治档”是社会主义档案事业管理工作,“依法治志”是社会主义新方志事业管理工作,“依法治档”与“依法治志”都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共同组成。基于方志档案之双重性,“治档”与“治志”出现职能职责上的交叉重叠与业务上的交集。以档案执法和方志执法为例,针对某一具体的以方志档案为对象的行为活动,行政执法这种拘束性行政行为应当由哪一个部门做出,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还是方志行政管理部门?
首先,以方志档案和方志文献的外延为基点,方志执法的对象范围是包含方志档案在内的所有方志文献,而档案执法的对象范围则是包括方志档案在内的所有档案资料。
其次,以方志档案为中心视角,方志档案管理工作的双主体——档案主管部门和方志主管部门,其竞争性的方志档案资源是一个方面,而方志档案执法是另一个方面。具体而言,档案界和方志界对于方志档案的竞争是未被获取和登记的方志档案文献,即是尚未纳入到各自管理范围的文献资料。方志档案执法针对的是经过行政管理部门收藏或登记程序的方志档案资料,这是方志档案执法工作中容易出现争议的地方。
再者,依照方志档案管理的现行方式“谁保存谁负责”,即经过档案主管部门认定和保存的方志档案资料由档案工作部门主管,方志档案执法工作也由档案工作部门执行,而经过方志主管部门认定和保存的方志档案资料由方志工作部门主管,基于此范围的方志档案执法工作由方志工作部门来执行。
最后,对于那些尚未纳入到档案工作视野和方志工作领域的文献资料,尤其是包含潜在历史价值、具有特殊社会贡献、能够首次证明某些历史事件或者特殊时期历史现象的珍贵文献和宝贵资料,保护是第一位的。方志档案执法无论由哪个部门来执行,都以方志档案资料的保护和最小化流失为主旨。若以方志档案的开发利用为视角,档案工作部门、方志工作部门、图书馆工作部门、情报工作部门等多领域、多行业和历史学、管理学、统计学、经济学等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均对方志档案有研究需要,方志档案研究能够为实际工作提供相当程度的实用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方志档案执法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大环境与方志档案工作整体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依法治档”与“依法治志”体现的是档案界和方志界在业务上的互相配合与相互衔接,体现的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上的统一。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博士后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