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林改:档案成为了定心丸
从2004年始,以明晰产权、还权于民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由点到面在江西广大山区逐步展开,历经不到3年时间,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4月,温家宝总理视察江西时给予了高度评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样,在山区林区具有历史性的意义。改革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农民的收入更多。”谁曾想到,一场如此重大的改革,档案竟发挥了稳人心及工作推进器的作用。最近,我们来到铜鼓县亲身感受了这一切。
铜鼓县是秋收起义的策源地之一,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同时也是具有典型意义的林区,全县山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87.9%,森林覆盖率达86.4%,位居江西省前列。2004年8月,被省政府列为首批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县。林权制度改革之初,人们最为担心的就是把集体山林改为家庭联产承包之后,使滥砍滥伐合法化,引起新一轮大范围的滥砍滥伐,给国家有限的森林资源带来毁灭性的破坏。
县委、县政府提出:宣传到位、工作到位、档案收集更要到位
按照“三到位”要求,该县组织了6个工作小组,分赴乡(镇)、村以及村民小组,走村串户,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讲解改革的相关政策,把宣传工作做到位,让农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激发农民的积极性,进而支持林权制度改革。按照“三到位”的要求,由乡(镇)政府会同村委会逐户进行勘界,四方当事人到场认可后并在勘界表上签字。勘界完成后,县林业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户绘制图纸并张榜公布。两项工作完成后,附有图纸和签字的勘界表,由村委会→乡(镇)政府→县林改办审核签字、盖章并输入微机再打印1份交农民认定,确定无任何异议之后林权证发放到农户手中。
档案部门表示:不收1分钱,也要为林改服好务,为农民服好务
此次林权制度改革,是在1981年实行林业“三定”的基础上进行的,改革之初需要依据原始的“三定”档案,改革之中又产生了大量的档案资料且具有法律效力,改革后期随着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的成立,交易完成和交易过程中都要依据林改档案资料完成交易和调解交易中新产生的纠纷。该县档案部门按照档案工作必须服务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的总要求,从林改起步阶段农民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实际收入不高的实际出发,提出不收1分钱,也要为林改服务好,为农民服务好的工作要求。林改准备阶段,充分利用馆藏档案优势,无偿提供原始档案依据的查阅,为顺利完成林改准备工作提供了基础性保障;林改过程中,专门派了1名副局长和几名专业人员驻守在县林改办,指导全县林改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全县林改档案一式四份,除1份交给农户外,村、乡(镇)、县各保管1份并按规范化、标准化整理归档,保证了进馆档案的质量,除此,在县档案馆还开办了农户档案寄存业务;林业产权交易开始后,新的纠纷层出不穷,但由于档案整理的标准化高,查找十分方便,利用档案作为依据而一一得到化解,农民心悦诚服。
农民说:“墙上有图表、柜里有档案、家里有证件、电脑里有资料,让农民吃了定心丸”
铜鼓县排埠镇永丰村村委会主任李光华,是一位年近六旬世代务农的老农民,温总理视察江西时,由他代表全县农民兄弟出席汇报会,当温总理问他林改后农民的反应时,他紧张地脱口而出:“墙上有图表、柜里有档案、家里有证件、电脑里有资料,让农民吃了定心丸。”温总理边听边点头,并夸奖总结得好。虽然他未搞清无论是图表、证件还是资料都是档案的概念,然而,他的话确确实实反映了广大农民的心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是农民,受益和承担风险的仍然是农民,农民吃了定心丸,积极性空前高涨,2006年,全县造林4.2万亩,其中民间资金造林的比例占61%,是林改前的20倍;全县发展中药材、茶叶等特种种养殖基地160多个,净增了100余个;万亩以上规模经林大户从无到有,全县已达126户;全县共调处各类涉林纠纷2675起,成功率达97%以上;林改后,农民来自林业的人均收入由林改前年均不到1000元提高到2000多元,净增1000多元。林改取得了显著成效。
(作者单位:江西省档案局信息调研处 3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