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28
一、形成机构
名称:上城区民政局及各街道
隶属关系:隶属于上城区人民政府
二、档案内容
1954-2012年,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结婚登记证、补领离婚登记证。
三、查阅方法
婚姻当事人持身份证可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公、检、法部门凭介绍信、工作证可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四、查阅时间
1、上城区惠民路3-1号
周一至周五:正常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2、上城区秋涛路242-2秋涛发展大厦A座4楼档案馆窗口
周一至周五:正常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夏令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五、查阅地点
上城区惠民路3-1号或上城区秋涛路242-2秋涛发展大厦A座4楼档案馆窗口。
六、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87823576 0571-8792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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