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档案局对我市进行立法调研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童芍素和省档案局局长王立忠率领档案执法调研组,对我市《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侨工委副主任奚国强,市档案局局长郎健华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市档案局,就《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办法》颁布10年来的贯彻实施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郎健华局长关于杭州市档案执法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了档案馆设置、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拓展、档案开放与利用、民生档案工作开展情况、非国有档案监管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执法与监督情况等方面内容。
省档案局局长王立忠充分肯定了我市档案部门在服务中心、服务社会和完善立法、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普法教育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对下一步工作,他要求: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的档案法制意识;二要积极总结经验,积极为《档案法》及其配套法规的修改建言献策;三要加强档案法制监管机制的探索和实践,健全档案法制体系;四要围绕创业创新,依法加强档案公共服务。
童芍素主任高度评价了杭州档案部门的各项工作,她指出:杭州档案工作表明,档案作为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对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已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档案部门要紧紧把握机遇,顺应时代发展,围绕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府体制改革,在新的历史时期把档案工作推到新的高度。在谈到如何进一步修订档案法规时,童主任就三方面问题提出要求:一要重新认识档案工作,继续研究档案的定性、定位问题。档案是国家的文化资源、也是社会的文化资源,在国家文化建设中起基础作用,也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基础工作,不但从事档案工作的队伍要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提升认识,而且要将对档案工作的认识由少数人的认识扩展到多数人的认识,扩展到领导对档案工作的认识。二要深入总结《档案法》颁布20多年来执法过程中的经验,特别是总结可以上升为法律法规的一些规范,将成熟的工作经验提升为法律条文。三要在社会转型,经济结构、社会组织、分配形式多样化的新形势下,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局业务指导<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