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审批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31
一、形成机构
名称:淳安县各有关乡镇
隶属关系:隶属于淳安县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档案内容
各乡镇建房审批表
三、查阅方法
1、单位或个人查阅本单位或本人建房审批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个人凭身份证),经审核同意,予以查阅;
2、国家安全机关、公检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证件经审核同意予以查阅;
3、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委托人委托书及有效证件可以查询委托方的相关档案;查询对方相关档案需出具法院调查令。
四、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五、查阅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25-1号
六、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6481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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