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儿鉴定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2
一、保管单位
杭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二、档案内容
2010年至今,鉴定申请表、鉴定结论书、告知书及其他文件材料
三、查阅方法
(1)监护人或病残儿成年后,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查询被监护人或本人医学鉴定档案,他人代办的,必须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凭单位介绍信查阅指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档案;
(3)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等,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病残儿医学鉴定档案。
四、查阅地点
杭州市文晖路406号杭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五、联系电话
0571-8806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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