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3
一、形成机构
名称:下城区就业处
隶属关系:隶属于下城区人社局
二、档案内容
约1986年,根据杭州市劳动局、杭州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劳就〔2000〕211号、杭档发〔2000〕6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查阅失业人员档案……”,因此“失业人员档案”不宜公开查询。
三、查阅方法
(一)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1.公安、检察、法院、纪律检查、监察、国家安全等国家机关因侦查、审理等需要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持单位介绍信和查阅人有效身份证件,可查阅相关人事档案;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审查需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持单位介绍信和查阅人有效身份证件,可查阅相关人事档案;
3.人事档案当事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可申请办理相关证明。 四、查阅地点
下城区就业处窗口
五、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8655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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