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3
一、形成机构
名称:原人事管理单位
二、档案内容
自实行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开始至今,个人人事档案
三、查阅方法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持申请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可查阅相关档案
四、查阅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珠儿潭巷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就业管理窗口
五、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56667038、5666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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