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3
一、形成机构
名称:萧山区各医疗机构
隶属关系:隶属于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档案内容
1987年至今,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三、查阅方法
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申请人提供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保险合同复印件,公安、司法机关等出具的采集证据法定证明等材料,到医疗机构病案管理部门,提出查阅、复印病案的申请,工作人员按规定给申请人查阅、复印规定可复印的病历,核对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收取复印成本费。
四、查阅地点
各医疗机构
五、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8262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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