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3
一、形成机构
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及下属各派出所
隶属关系:隶属于杭州市公安局
二、档案内容
1955年至今,余杭区范围内各镇乡、街道常住人口出生、迁入迁出、死亡等户籍登记材料
三、查阅方法
1.查阅本人户籍基本信息、原始档案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公安分局档案室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查阅手续;
2.公检法和安全部门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件查阅与诉讼有关的档案;
3.为避免重大利益损失,寻亲访友等特殊情况,经公安分局批准,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查阅非本人档案。
四、查阅地点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档案室(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号公安分局大楼1003室);下属各派出所户籍室地址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五、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档案室0571-89261025;(各派出所户籍室电话请咨询区公安分局)
下一篇:劳模档案利用指南
相关阅读:
> 户籍档案利用指南
> 户籍档案利用指南
> 户籍档案利用指南
> 户籍档案利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