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档案(余杭区仅保管国产摩托车及驾驶人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3
一、形成机构
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隶属关系:隶属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警大队
二、档案内容
机动车档案以车辆是否注销为准,保管年限长短不一,无法确定起始年份,车管所目前保存下列档案:
(1)产摩托车档案(未注销的);
(2)摩托车驾驶人档案(未注销的和除2017年1月1日以前的增驾摩托车的驾驶员);
(3)汽车驾驶人档案从2017年1月1日至今,2016年底以前的汽车驾驶人档案统一保存在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国产摩托车及驾驶人档案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各种机动车登记申请表、证明机动车所有人身份的材料和机动车驾驶证明申请表和证明机动车驾驶员身份的材料。
三、查阅方法
1.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的,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和驾驶人档案的,应当出具公函和经办人的工作证。
四、查阅地点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余杭区临平星光街123-1号车管所一号大厅档案室)
五、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8918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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