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3
一、形成机构
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隶属关系:隶属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二、档案内容
1.2003年10月至今港澳旅游和港澳定居审批材料;
2.2013年6月至今余杭区公民出国、往来港澳地区、台湾地区申请审批材料 (2003年之前与国保大队合并办公,未单设,审批材料交市出入境管理局。2003年10月至2013年6月的护照及首次港澳探亲、商务材料,非余杭区户口探亲、商务签注审批材料在杭州市出入境管理局)。
三、查阅方法
1.根据公安部档案局规定,公安档案一般不对公众和个人开放;
2.有关单位及个人确需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经审核后方可查阅;
3.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档案。
4.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卷暂不接受个人查阅。
四、查阅地点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出入境管理科(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3-16八方杰座二楼)
五、联系电话
查档电话:0571-89261455
上一篇:残疾人档案利用指南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