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利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4
一、形成机构
名称: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隶属关系:隶属于淳安县政府
档案内容
1999年至今,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
三、查阅方法
千岛湖所 | 个体工商户本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前往查询。公检法单位需带调查取证通知书/调查取证函/案件受理通知书,并出具相关执法证件,律师需带律师函和律师证。 | 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64号 | 0571-64810695 |
青溪所 |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259号 | 0571-64813894 | |
开发区所 | 淳安县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36号 | 0571-64818101 | |
汾口所 | 淳安县汾口镇杨翠路1号 | 0571-64851351 | |
威坪所 | 淳安县威坪镇虹桥街湖滨路1号 | 0571-64891123 | |
姜家所 | 淳安县姜家镇银峰街112号 | 0571-64861422 | |
大市所 | 淳安县大镇新兴路6号 | 0571-64845323 | |
临岐所 | 淳安县临岐镇鱼市街69号 | 0571-6499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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